孕妇异地生产后,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去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1. 预产期证明:由医院开具,证明孕妇的预产期和胎儿的情况。
2. 生育保险证明:包括生育保险卡和相关的社保缴费证明。
3. 异地生产证明:由当地派出所开具或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暂住证》或者《居住证》。
4. 病历和发票原件:包括孕期产检的病历和生产过程中的相关病历和费用发票原件。
5. 医保报销申请表:根据所在地的相关规定填写医保报销申请表。
6. 、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作为个人身份和婚姻状况证明。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可以将其提交给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申请。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报销规定可能有所不同,最好事先咨询清楚当地的具体报销流程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