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海关规定,旅客携带黄金及其饰品出入境应向海关申报。境内居民短期出境携带黄金及制品每人每次限15.6克,迁居海外的限31.2克,超出限量的,须向海关提交中国银行签发的《携带金银出境许可证》,海关凭证施行。
对于境外非居民短期旅客携带进境旅途自用黄金饰品、包括身上佩戴、旅途备换及少量馈赠亲友的黄金饰品,经海关审核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可予进境。但携带黄金饰品超出50克,本人需要复带出境的,应报请海关验核签章,复带出境时,海关凭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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