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转移财产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犯罪行为,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手段或滥用职权等方式,转移、转让、隐匿、毁灭或者不报送国家财产、企事业单位财产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恶意转移财产罪属于盗窃罪的一种变种,其犯罪性质与盗窃罪相似,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行为,因此在判决时可以参考盗窃罪的相关规定。
首先,恶意转移财产罪的刑事责任一般根据犯罪手段、情节、后果、主观恶意等方面的程度来确定。在判决中,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犯罪手段和情节:刑法规定,犯罪的主要手段和情节可以分为虚假转移、滥用职权等。虚假转移是指通过虚构交易、合同、账务等手段,使财产转移所有权,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滥用职权是指职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将财产予以转移或者掩饰转移,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根据犯罪手段和情节的不同,刑法规定恶意转移财产罪可以分为数额较大情节和数额巨大情节。数额较大情节是指转移的财产数额较大,情节恶劣;数额巨大情节是指转移的财产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在判决中,根据犯罪手段和情节的轻重可以酌情加重刑罚。
2.后果:恶意转移财产罪虽然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是也不能排除对他人权益造成实质损害的可能性。刑法规定,如果恶意转移财产罪造成了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后果的,可酌情从重处罚。
3.主观恶意:恶意转移财产罪的犯罪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故意和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主观恶意是指犯罪人对其行为的非法性和危害性有所预见,并且主观上认同和接受这种非法性和危害性。在判决中,可以通过犯罪人在作案前的相关言行、行为等来进行认定,如虚构证据、涂改账务记录、销毁重要证据等。
其次,在判决恶意转移财产罪时,还需要考虑犯罪个体情况、社会影响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犯罪个体情况主要包括年龄、性别、身体状况、文化程度、家庭背景等方面的因素,社会影响主要包括犯罪人的道德品质、社会地位、行为表现等方面的因素。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一般情节的恶意转移财产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对于情节较重的恶意转移财产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恶意转移财产罪,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但是,对于因防腐败斗争、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等工作需要,积极供述自己罪行的犯罪人,可以酌情减轻刑罚。
综上所述,恶意转移财产罪的判决主要参考恶意占有财产罪的相关规定,根据犯罪手段和情节、后果、主观恶意、犯罪个体情况、社会影响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从而确定刑事责任和刑罚的轻重。在判决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和裁判,确保刑罚的公正和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