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正常的收付款程序,应该是在先支付款项,再开具收据,或者是在支付款项的同时开具收据。 这是因为收据的法律意义就是代表收到对方的款项,所以一般情况下在款未收到的情况下不可以给对方先开收据,因为你将收据开给对方,就代表对方已经付款了,这个操作本身就存在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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