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许可是指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广告活动前需要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申请和审核的行为。在中国,广告许可主要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进行管理。以下是对这些单位的介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简称广电总局)是中国的广播电视行政监管部门,负责对广播电视广告的许可和管理工作。根据《广播电视广告管理条例》,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广播电视广告和广播电台节目中的广告进行许可和审查。如果企业或个人需要在广播电视媒体发布广告,就需要先向当地广电总局进行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才能上线播出。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是中国的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印刷品广告的许可和管理工作。根据《广告法》和《广告法实施条例》,对报刊出版物、图书出版物的广告以及互联网广告等都需要进行许可审核。企业和个人如果需要在报纸、杂志、书籍等媒体发布广告,就需要先向当地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进行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中国各级地方政府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市场主体的广告进行监管和管理工作。根据《广告法》规定,商家在进行商品或服务的广告宣传时,必须事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登记。此外,对广告中的虚假宣传和不当竞争行为也需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处和处理。
广告许可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共同管理。企业和个人在进行广告活动前,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相应的部门进行申请和备案,并严格遵守法规要求。只有在获得许可和备案后,才能进行广告宣传活动,否则会受到法律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