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的公积金交纳一般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承担。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雇主在每个月的15号前,将上个月雇员的公积金缴存汇总数据填写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纳款申报表》上,并附上缴存清单。
2. 雇主根据填写好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纳款申报表》及缴存清单,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进行交款。
3. 雇主通过网上业务办理系统自行选定缴存方式,可以选择网银缴存、网上支付、代扣代缴等方式。
4. 雇主完成网上缴存后,系统会生成缴存成功的凭证。
5. 雇员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深圳市规定,雇主和雇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共同缴存,比例为12%。其中,雇主缴存比例为8%,雇员缴存比例为4%。同时,根据国家规定,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最高工资标准的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