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确定管辖法院是起诉的关键步骤。通常,案件是在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分为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和户籍地两种。如果两者都较远,可以选择在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和《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视为合同履行地,因此也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提起诉讼。
如果借贷双方在借款合同、借条、欠条等合同中约定了特定的法院,那么应当前往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若双方未做明确约定,您可以选择以下法院提起诉讼:
1. 被告(借款人)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对于经常居住地,法律有特定标准:在该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并且在这一年内是连续的、没有中断;到起诉时为止,仍在该地居住。
2. 借款合同履行地(即借款交付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3. 借款合同签订地的法院。
4. 原告居住地的法院。
5. 如果存在标的物,如抵押财产,可以选择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
在起诉前,确保收集所有相关证据,如借条、欠条、聊天记录、催款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转账凭证和支付凭证等。此外,起草明确的诉讼状并确保其包含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最后,确保您了解诉讼费用并按照规定交纳。